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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思考
2020
08/18
来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在“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无论是应用数据支撑中医药振兴发展决策,还是为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与服务提供必不可少的数据,中医药综合统计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应用需求日益增长,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体系建设正成为中医药主管部门重要任务。
一、中医药统计工作现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医疗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报表制度》,采用年报方式全面监测所有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以及抽样的村卫生室中医药特色服务情况,未建立一套全面成体系的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自1987年每年度发布《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以来,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统计资料,包括中医资源、中医医疗机构运营与服务、中医教育、中医药科研和中医药事业财政拨款收入五个方面内容。同时,开展多次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如1988年的全国农村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调查、2001年的十省市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调查、2004年的全国民族医药基本情况调查、2010年的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等,其中2010年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范围最广、内容最全面、影响最大,为准确掌握我国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情况和变化、客观评价中医药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发挥着重要科学决策作用。
在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方面,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基础上,均不同程度开展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如制定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设计调查表、定期开展统计调查、编制统计年报等。据不完全统计,67.74%的省组织过专项中医药统计调查工作,38.71%的省委托专门机构开展本地区常规中医药统计调查。在中医医疗机构统计工作方面,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主要执行《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定期通过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向国家卫健委报送机构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卫生人力和医疗设备以及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等。2019年开展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调查显示,83.86%的医院建立了病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68.74%建立了综合查询与分析系统,统计工作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十三五”时期,为全面掌握中医药行业各项常规统计调查项目、构建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体系、编制反映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统计信息指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多次组织开展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相关研究课题,如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研究、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试点研究、中医药统计信息标准研究等,并在湖北、四川、江西3省开展试点工作,发布了4项团体标准,初步研发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探索省级中医药统计体系建设模式和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医药统计管理体制不健全
国家层面未建立专职的中医药统计机构,职能缺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不健全导致中医药统计管理部门缺失,中医药统计常态化调查开展不多,调查数据未能连续化,行业统计与各地、各部门信息统计交叉重复现象普遍存在,统计工作协调乏力,统计标准化程度不高,口径不一致现象仍存在,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和统计权威性。
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未建立
中医药行业在中医医疗方面建立了全国统计调查制度,还未出台一个全面的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未制定中医药统计管理规章。虽多次开展专项调查,统计口径不完全一致、数据连续性差,数据整合难度大,对比分析、趋势分析不易开展,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数据支撑决策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医药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
反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常规统计信息主要来源于卫生、教育、科技等统计制度,支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中医药保健、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等信息缺失,中医医疗特色指标、科研和教育详细数据缺乏,未能形成全面系统评价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医药调查还未建立独立的直报统计系统,不能定期稳定获取数据,不利于中医药主管部门科学决策、举措落实的数据支撑作用发挥。
三、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体系的有关建议
建立健全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立足于中医药振兴和传承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紧紧抓住中医药振兴发展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深化医改攻坚期、政策机制完善期“四期叠加”的机遇和挑战,成立国家中医药数据中心,赋予行业统计管理职能,切实强化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与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协同融合,建立与卫生健康统计不同层面的协调沟通机制,研究中医药与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在采集、存储、共享、处理、分析、利用等模式和机制。在已建的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上,夯实职责职能,落实统计专职人员,促进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常态化运行。
实施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工程
加快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研究,逐步建立“适时采集、动态监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尽快将全国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纳入国家统计制度管理,为在全国实施提供合法、可行的依据。研究制定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或工作细则,深入分析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等统计需求,提炼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关键性指标,明确中医药综合统计指标,以及各项指标的定名定义、内涵外延。
加大中医药综合统计试点力度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综合统计试点的深度和广度,聚焦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从中医药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的管理、技术、安全、团队等方面多层次深入试点,深化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内容,特别是与卫生健康、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的协调合作,系统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推广。
构建中医药综合统计直报网络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基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整合现有统计调查资源,研究构建统一规范的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加强与业务应用系统互通衔接,开展统计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安全防护等,实现统计渠道共建、数据集中共享。初步建成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资源库,探索推进与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开放。
注重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分析利用
深刻把握中医药综合统计在中医药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强化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治理能力、数据挖掘能力、数据服务能力,注重数理统计、多元统计、综合分析、数据挖掘等方法和工具在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与政务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深层次分析和发现中医药发展的基本规律、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撰写各类中医药统计分析报告,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从服务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大目标、大方向。同时,凝聚中医药统计专家队伍,建立中医药综合统计培训基地,开展全国中医药统计人员轮训,逐步构建国家、省、市、县中医药统计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中医药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业务考核等制度。
(发言专家系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中医药智库分会理事、湖北中医药大学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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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丰华